自然科学家开始试图让人类自己创造生命。 5月20日,美国私立科研机构克雷格•文特尔研究所宣布世界首例人造生命诞生,所谓“人造生命”,就是科学家利用人工合成的基因组创造出一种自然界不存在的细胞生命。此消息一出,也引发了各界的强烈反应,支持者与反对者兼有之。而美国总统奥巴马也第一时间致信负责生物伦理问题的总统委员会负责人,要求评估这项科学研究的伦理风险。
生命起源问题从来就是一个难解之谜,姑且不论西方世界里的演化说与上帝造人说,在东方宗教中,如佛教,则认为是色界第六天之天人堕落至地球而产生人类,如此种种,足以让人眼花缭乱。姑且先不论各家学说是否可信,明显的是,生命起源对于人类而言,仍然是神秘而未解之难题。
假如依照上帝造人说,人类如今正试图扮演上帝曾经扮演的角色,无疑让许多人感觉到毛骨悚然;而如果按照演化说,生命乃是漫长历史的生物进化和自然选择而来,而人类却主动介入这种自然演化,干扰自然演化的进程,仔细想想,也有越俎代庖之嫌。如按照佛法来看,人的这种生命的创制,只是在不断地“造业”,由于凡夫智慧不够,所造之“业”是祸是福,自身是无力知晓的。
在这里略举几说,就可以看出关于这一问题,意见纷呈,难以尽数。但是从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来看,科学主导的技术理性其实一直饱受争议,前有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韦伯所发出的“理性牢笼”之悲叹,后有马克思对于“人之异化”的批判,无数思想家都将矛头对准“科学”,准确地说,对准的应该是“科学主义”,也就是认为人类可以通过自然科学掌控自然、最终掌控人类自己命运的观念。
仔细想来,这种“科学主义”大抵有两个主要的思想特征,一是将自然或宇宙看作是外在于人类的对象,人类可以通过科学认识自然、宇宙,甚至可以转化它们;二则是人类对自身的态度,认为人类自身也是一个借助自然科学或技术可加以认识、甚至可转化的客观对象。
因而,“人造生命”的出现,其实背后隐藏着这样一种“科学主义式”的看法,将自然与人类自身都视为控制、改造的对象,而科学技术则成为这种转化的利器,再辅之以科学不断进步的信心,仿佛只要给予足够的时间,人类就可克服各种技术难关,最终成为某种上帝意义上的“造物主”。
姑且不论自然界是否给我们留足科学技术发展的时间,今天我们一般所指望的各种制度上的限制,实际上也不断地被冲破伦理的各种藩篱,就如当年的克隆技术,直至今日的“人造生命”,其实都意味着,假如没有一套信仰或伦理体系作支撑,制度上的限制效力也并不乐观。
这也让我想起20世纪一位著名的自然伦理学家约纳斯,此人是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与圣经学者布特曼的学生,早年研究的是基督教史上的著名异端思潮——诺斯替主义,后来却一反早年研究路径,转而思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发展出一套独特的自然伦理学。其主要观点是,所有的生命都有其独特而不可剥夺的幸福,而并非只有人类才拥有这样的权利,因此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就应抛弃人类中心主义,转而充当起自然生命守护者的角色。
约纳斯的观点只是近代思想界里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一家之言,但是从今天来看,这种“人类中心主义”并未缓解,反而是变本加厉,尤其在科学高速发达的条件下,这种“人类中心主义”开始显露出某些 “潘多拉盒子被打开后”的端倪。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让牧场成为“食品工厂”,让植物生长违反自然周期等等,都是这种骄妄的体现。
因此,人造生命的出现,其焦点并不在于这种创造是否马上会造成“生物恐怖主义”,因为反对者会以各种制度设置来反驳道,有这么多制度约束,我们不会犯下那么可怕的错误。须不知,可怕的并非是技术,而是某种我们习以为常却不加反思的某些潜在观念,基督教认为人有原罪,古希腊哲学家认为人是无知的,佛教认为人被贪嗔痴慢疑所障碍,都表示我们的文明都曾提醒我们,切不可高估人类自身,更不能以“人类”作为宇宙万物之枢纽,可以任意改造转换,否则,人类的命运将岌岌可危。
日前,著名物理学家霍金在BBC的纪录片中谈到,在浩瀚的宇宙之中,定有外星文明存在,但是人类切莫主动去寻找探索,那可能导致人类自身的毁灭。就算我们不信基督、不信佛陀,那总要相信一下这位物理学家的话吧:人可以什么都不怕,还应该怕外星人呢!